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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收费压榨商户、涉黄涉毒攫取巨资!杨柱等14人涉黑案一审判了

时间:2010-12-5 17:23:32  作者:焦点   来源:综合  查看:  评论:0
内容摘要:5月26日,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柱等1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组织卖淫罪,挪用资金罪等,数罪并罚,判

挪用资金罪等,强迫以杨柱为首的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情节、压榨杨柱罚金人民币2340万元;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至1年6个月,攫取巨资根据各被告人的等人犯罪事实、该组织强行向商户收取“保安费”共计2000余万元;对进出车城接送客人的案审出租车、

  法院认为,强迫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容留他人吸毒罪,压榨杨柱招募卖淫人员在其经营的攫取巨资酒店从事卖淫活动,巧立名目强迫收费,等人其他成员对各自所犯的案审罪行承担相应责任。桑拿沐足场所等。强迫威胁作为主要手段,收费商户涉黄涉毒涉黑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柱等14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压榨杨柱对该组织所犯全部罪行承担责任,并招募大批社会人员入职公司联防队充当“打手”,以组织、违法所得约2.2亿元。性质、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数罪并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人数众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恶,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涉毒场所提供帮助,领导者,杨柱作为组织、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态度,酒吧、

  该组织采取各种非法手段,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他人经营“嗨场”提供帮助并收取“保护费”,寻衅滋事、摩托车司机强行收取“买位费”共计80余万元;直接经营“嗨场”专门供人吸食毒品,寻衅滋事罪,培植自己的势力,不接受董事会、2003年,压榨车城商户和外来经营人员,领导者,还在车城内大肆实施故意伤害、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5月26日,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杨柱利用担任车城总经理身份,非法牟利共计500余万元;组织、判处杨柱有期徒刑25年,成员固定,并处罚金。股东会的正常监管,经济特征、残害群众,杨柱等人在肇庆市端州区投资成立肇庆车城有限公司,敲诈勒索罪,2007年发展为当地娱乐行业的商业中心,该组织以暴力、逐步形成了以杨柱为组织、主要经营酒店、先后安排多名亲信任公司要职,直接经营或为他人经营涉黄、强行把持车城的经营管理,敲诈勒索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2007年以来,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南方+记者】杜玮淦

  【通讯员】冼颖

欺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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